2005年9月15日

Three years and fifty-five days

在美國開始我們的新婚生活,最大的好處也是最大的壞處,就是分不太清楚有改變是因為在美國還是因為結婚。

結婚前有時會去看椰林的婚姻版,那裡悲慘的事情絕對比台灣鄉土連續劇還悽慘,一堆結婚前一個樣結婚後一個樣的活生生例子,看完雖然會令人卻步的,不過也還蠻阿Q的心想,也不可能比這個更糟了吧。

不過,對我來說,結婚目前好像只是變成兩個人住在一起,其他沒什麼改變。我們去逛街,我看到喜歡的東西,張先生還是像以前一樣只會說:「喜歡就買啊!」。而我最害怕地生活對話—「今天吃什麼?」,依舊每天上演,只是從學校後門餐廳變成我家冰箱。

我們好像都沒有擠牙膏、馬桶蓋的生活問題。不過多一個人跟你分享同一個空間,我還蠻多地方在適應的。雖然我們有一個很長的書桌,可是很多事情,我還是不習慣在另一個人面前做,像是寫日記、畫畫,不過自從裝了AP買了小桌子以後,客廳和餐廳就變成我另外一個據點,這問題好像就解決了。還有,只要張先生在家的時候,我很難不去在意,他在做什麼之類的,所以就好像對吞吞(我以前養的倉鼠)一樣,大概一個鐘頭一定得去戳他個一下。

而結婚對我最大的好處大概就是當你不想做某些事的時候,多了一半的機會可以不用做,像是洗碗、倒垃圾、把不明的蟲趕出家裡。還有當被刀子切到,被熱水燙到,然後鬼叫的時候,他會馬上來安慰你,好像就會變的比較不痛一點。:P

結婚前也會小小擔心,那個距離不見了,要怎樣維持戀愛的感覺呢?我一直知道,我要的不僅是家人,而是情人。不過現在好像比較放心了,就像即使覺得張先生在 家穿那種白色汗衫很聳(就是我爸和我阿公穿的那種),但是配上他偶爾三八的講話口吻,還是覺得他好可愛啊。所以,大概,真的有什麼是就是在那裡的吧,呵。

Three years celebration and fifty-five days matrimon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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